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本店火灾事故,规范初起火灾扑救、人员应急疏散、现场救护、外部联动等工作程序,最大限度保障顾客、员工生命安全及单位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
本店建筑结构、消防设施配置及实际经营情况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时的火情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人员应急疏散、现场防护救护、应急联动处置、后期恢复等全部应急管理工作。
4、修订要求
原则上无固定有效期要求,依据《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第5.5 条:适时修订预案,适配单位实际变化;第7.3 条:演练后总结讲评,持续完善预案。
依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 号,2024.3.1 施行)第34条规定,预案应当及时动态有效,每三年应当至少全面评估、修订一次;同时,依据第35条规定,满足下列六种情形时,还应当即时修订。
①法规 / 标准重大变化;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重大调整;
③火灾风险(布局、业态、危险源)重大变化;
④消防设施 / 应急资源重大变更;
⑤演练/火灾处置发现重大缺陷;
⑥单位认为需修订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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