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6日4时30分许,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八一路一住宅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871万元。起火建筑为临街住宅,203室租赁户宋某某在室内存放大量废旧锂电池及手机配件等可燃物。火灾发生在凌晨,发现较晚,初期处置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扩大。
二、事故性质
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桑植县澧源镇"11·16"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住户违规存放废旧锂电池引发热失控起火,建筑防火分隔和疏散条件存在缺陷,初期处置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直接原因
(一)起火原因:203室内存放的废旧锂电池发生热失控引发火灾。租赁户宋某某违规在居民住宅内存放大量废旧锂电池,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二)蔓延原因:一是火灾发现较晚,失去初期处置时机;二是外搭防盗网储物空间是竖向蔓延主要途径;三是发现火灾后处置方式不当,未关闭203室户门导致烟气涌入楼梯间、新鲜空气补入加速火势;四是203室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存放大量手机配件等可燃物,火灾荷载大、燃烧猛烈。
(三)人员伤亡原因:7名遇难人员均因吸入有毒烟气窒息死亡。火灾发生在凌晨,人员处于熟睡状态;楼梯间被浓烟封堵,人员无法通过正常疏散通道逃生;初期处置不当加速了烟气蔓延。
四、事故处理概况
(一)司法追责:203室租赁户宋某某在室内存放废旧锂电池导致引发火灾,涉嫌失火罪,于2024年11月17日被桑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问责处理:14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责成桑植县人民政府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桑植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会上对澧源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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