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6日1时58分许,东莞市东坑镇谦梅路8号续力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二楼车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11392元。事故发生单位为续力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冬萌,公司主营充电宝生产,事发时处于搬迁装修阶段,尚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起火建筑为平谦工业园1号楼,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约5640平方米,2007年建成并通过消防验收。起火部位为第二层轴C-D交轴3-4区域,存放充电宝成品约500个,以纸箱装载简单堆叠,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二、事故性质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东莞东坑续力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1·26"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因锂电池热失控引燃可燃物,企业未落实管理责任从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续力公司第二层存放的充电宝成品内锂电池热失控引燃可燃物。充电宝成品在搬运时掉落、撞到墙角或硬物,导致内部电芯错位、极片断裂、隔膜被戳破,由内部短路、持续热积累等诱因触发热失控后,电芯迅速鼓胀破裂,内部电解液瞬间喷溅、汽化并被高温引燃,形成初期明火。该区域可燃物集中、火灾荷载大,火势初期快速蔓延,现场门窗密闭性强,浓烟无法有效排出,有毒高温烟气大量积聚。遇难者帅凡荣(劳务派遣清洁工)于6时13分进入已着火的第二层区域清洁作业,因吸入有毒烟气被困遇难。
四、事故处理概况
(一)企业及人员行政处罚:1.续力公司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2.彭冬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建议依法处罚。3.刘重(运营总监、安全管理人员)未有效落实锂电池存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建议依法处罚。4.平谦公司(出租方)违反《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建议由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公职人员处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问题移送东坑镇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组,由纪委监委提出党纪政务处分意见。建议对东坑网格中心分管副主任进行谈话提醒,对东坑丁屋村分管安全生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三)消防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八大队2025年抽查社会单位144家,督改火灾隐患22处,下发责令整改及行政处罚文书25份,罚款7.565万元,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家;于2025年12月深入平谦公司园区组织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覆盖340人次;2025年7月、2026年1月两次开展"六熟悉"演练。本次事故未对消防部门人员直接追责,但暴露出两大短板:一是监管指导存在"断链"现象,对属地村(社区)和物业服务单位的消防工作指导不力,专业监管与基层末梢管理脱节,未能形成有效监管合力;二是宣传教育渗透力不足,形式单一、深度不够,基层火灾防控能力依然薄弱。相关履职问题一并移送东坑镇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组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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